四川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社区矫正研究中心关于平台名称规范使用的通知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科技委办公室关于规范科研平台名称的通知》及《宜宾学院关于做好教育厅科研平台更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科研平台名称使用,强化平台归口管理,现就本中心名称更新事宜通知如下:
一、更名内容
自即日起,原“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区矫正研究中心”规范更名为:
“四川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区矫正研究中心”。
二、使用要求
1.正式场合使用:在中心所有正式文件、工作报告、立项通知、结题材料、对外宣传、学术活动、成果发布、媒体宣传、网站信息、标识系统等各类场合中,须统一使用上述规范全称。
2.简称使用:在不引起歧义的非正式或内部沟通中,可沿用“社区矫正研究中心”作为简称,但需在首次出现时注明规范全称。
3.系统与标识更新:中心将陆续对官方网站、官方新媒体平台账号、宣传材料、办公场所标识等涉及的平台名称进行更新。在更新完成前,凡新制作、发布的材料均须使用新名称。
三、生效时间
本次名称规范自2025年12月24日起正式生效。
此次更名是上级主管部门为理顺管理体系、明确平台属性而进行的统一规范,不影响本中心的原有职能、研究方向、组织架构及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各共建单位、合作单位、研究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知悉并予以支持。
特此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社区矫正研究中心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