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 30日下午,我所对首批兼职研究员举行了隆重了聘任仪式,由孟林副校长代表学校对杨旭东(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代松(宜宾市人民检察 院副检察长)、范志平(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康艳秋(宜宾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赵良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杨梅(宜宾 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副处长)、王朝勇(宜宾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李红彬(宜宾市中级法院审判员)、邱 明(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员)等10位兼职研究员颁发聘书。
随后,研究所肖乾利教授以“风险社会视野下我国食品安全犯罪考量“为题发表主旨演讲。在介绍西方风险社会理论基础上,剖析了我国食品安全犯罪所存在的缺陷,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若干完善对策建议。
演讲完毕,我所兼职研究员、宜宾市中级法院研究室主任赵良剑,结合宜宾审判实务中的案例,做了精彩点评。并表示宜宾市法院系统愿意协助宜宾学院师生对食品安全犯罪的调研工作。
紧接着,雷安军博士以“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缺陷及完善”为题、倪云副院长以“行政执法证据直接运用于刑事诉讼问题”为题作了主旨发言,两位老师通过若干典型个案,结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从多角度对我国食品安全犯罪作了研究。
两位老师演讲后,我所兼职研究员、宜宾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王朝勇有针对性的进行了点评,对两位老师演讲中提出的论点给予高度认可并肯定。
在最后的互动环节,教师、学生、兼职研究员们还就食品安全犯罪的归属、死刑的存废、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权衡、风险社会理论对我国刑法的启示、犯罪防控功能等问题进行了热烈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