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四川省社区矫正研究中心项目的结题工作,提高我中心成果结题率,现对四川省社区矫正研究中心项目结题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一、四川省社区矫正研究中心每年受理项目结题一次,时间定于每年的3月1日至3月31日。
二、请认真填写四川省社区矫正研究中心项目结题表,并附该项目成果的原件(论文类1份,专著类两本)和复印件(1份),该原件和复印件将由中心保留存档。
三、四川省社区矫正研究中心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应至少由两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以外专家至少一名)对该项目进行鉴定,最后要由专家本人签字,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或其人事部门的公章,并说明该专家职称及专业方向。项目组成员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鉴定专家。
四、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以及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只须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即可,结题人可采取邮寄的方式交至本中心。
五、属中心招标项目的,中心认为有必要进行答辩的,将另行通知结题人到本中心答辩。招标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应至少由五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中至少有三名为正高职称)的专家对该项目进行鉴定,且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以外专家不得少于三名。
六、项目经本中心验收合格后,由中心发给结题证书。
七、四川省社区矫正研究中心项目结题表和四川省社区矫正研究中心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的范本请在本中心资料下载中心下载。
四川省社区矫正研究中心
二0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