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区矫正研究中心,拟在2022年集结出版《社区矫正理论与实务研究》(第4卷)。《社区矫正理论与实务研究》,由社区矫正研究中心不定期出版,以书代刊。在《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2年之际,特向全国高校与实务部门征求稿件,拟在2022年由国内知名出版社集结出版,并邀请部分优秀作者在2022年5月左右参与中心举办的学术会议。
一、开设栏目
《社区矫正理论与实务研究》(第4卷)开设的栏目包括:《社区矫正法》修改建议;社区矫正基本理论;机构与队伍建设;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农村社区矫正;域外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等。特别期望能有针对《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提出修改建议的稿件。
二、投稿要求及事项
1、特别欢迎以小见大的选题思路、问题切入的分析视角、点面结合的研究视野和客观务实的写作立场,优先刊用实证研究文章。竭诚欢迎有志于社区矫正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专家学者(含在读博士生、硕士生)惠赐佳作,我们将以真诚、效率和责任回报您的信任与支持。
2、来稿必须具有创新性、学术性和准确性、规范性。来稿文责自负,稿件字数5000字以上,原则上是未经公开发表的论文。请务必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3、来稿请参照附件体例,发送WORD文档至社区矫正研究中心的专用邮箱sqjzyjzx@163.com 投稿请注意:在邮件主题上注明投稿字样,并同时注明作者姓名和文章题目。
5、作者自投稿之日起1个月后,未收到社区矫正研究中心的任何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稿件。
6、由于本书为非营利学术刊物,因此不付作者稿酬,请予谅解。待书出版,给作者寄送样书一册。未尽事宜,请电询。
7、通信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学院法学院社区矫正研究中心,邮政编码:644000。
电话: 0831-3545591
电子信箱:sqjzyjzx@163.com
联系人:叶辉:13558612937;肖乾利:13036509618
四川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社区矫正研究中心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
《社区矫正理论与实务研究》来稿体例
一、首页:标题、作者简介(出生年月、籍贯、单位、职称、学历、职务)、课题信息(课题来源、名称、编号)、联系方式(手机、电话、e-mail)。
二、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正文一级标题须用“一、”、“二、”、“三、”……;二级标题须用“(一)”、“(二)”、“(三)”……;三级标题须用“1.”、“2 .”、“3.”……;四级标题须用“(1)”、“(2)”、“(3)”……。
三、注释:
(一)引证以必要为限,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根据被引资料性质,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编”、“编译”等字样。
(二)全文采用脚注,用带圈阿拉伯数字每页连续编号,样式为:①②③……,注码一律置于被引注文末右上角,注释部分用小五号宋体单倍行距编排。
(三)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
(四)具体注释体例:
1.著作类
① 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35页。
2.论文类
① 陈云良:《国家调节权:第四种权力形态》,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6期,第15页。
3.文集类
① 应飞虎:《关于法经济学若干问题的初步思考》,载漆多俊主编:《经济法论丛》(第十二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版,第90页。
4.译作类
①[德]乌茨.施利斯:《经济公法》,喻文光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55页。
5.报纸类
①韦倩:《强互惠理论:起源、现状与未来》,载《光明日报》2010年8月5日第5版。
6.辞书类